2024年2月电力行业相关政策解读
作者:30 时间 :2024-02-29 浏览:224
电力行业相关政策解读
(2024年2月)
序号 | 政策名称 | 发布单位 | 发布(实施)时间 | 重点内容 | 政策性质 | 适用范围 | 备注 |
1 | 《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 | 国家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 | 2024-2 | 2月7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电力价格形成机制,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和绿色低碳转型,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96号),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1.背景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发电规模快速增长,我国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发展较快,各地逐步探索建立调峰、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对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新能源消纳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辅助服务市场也存在一些需要完善和规范的地方,主要是辅助服务品种设置不够合理、计价规则不统一、部分地区辅助服务价格过高、工作机制不够规范等问题,需要从国家层面统一建立健全价格机制,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更好适应新型电力系统需要,更大力度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和绿色低碳转型。 2.主要内容 总体思路:适应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需要,持续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科学确定辅助服务市场需求,合理设置有偿辅助服务品种,规范辅助服务计价等市场规则。按照“谁服务、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的总体原则,不断完善辅助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推动辅助服务费用规范有序传导分担,充分调动灵活调节资源参与系统调节积极性。 主要内容:一是优化调峰、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交易和价格机制,对影响辅助服务价格形成的交易机制作出原则性规定,统一明确计价规则。二是规范辅助服务价格传导,明确由用户侧承担的辅助服务成本,限定在电能量市场无法补偿的因提供辅助服务而未能发电带来的损失。三是强化政策配套保障。推动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加强辅助服务市场与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等统筹衔接;健全辅助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市场运行和价格机制跟踪监测,及时评估完善价格机制,促进辅助服务价格合理形成。 3.对电力市场产生的影响 此次国家建立健全辅助服务价格机制,既有激励、也有约束,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又一重要举措。一方面,通过推动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明确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有利于激励经营主体提供新型电力系统所需要的辅助服务,更好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和绿色低碳转型。另一方面,统一明确辅助服务交易原则、计价规则和部分关键参数设置、辅助服务费用传导分担机制,有利于规范辅助服务交易和价格行为,预计政策实施后全国辅助服务费用总规模有所减少,经营主体或用户对辅助服务费用的承担也将更加公平合理。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密切跟踪全国电力市场发展动态,制定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及时调整完善辅助服务相关价格机制,促进辅助服务价格合理形成。 | 强制类 | 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内蒙古电力、中国核工业集团、中国华能集团、中国大唐集团、中国华电集团、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国家开发投资集团、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 |
2 | 国家能源局 | 2023-1 | 1月31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国能发监管〔2024〕9号)。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1.背景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国家能源局先后出台《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办法(暂行)》《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对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工作分别提出要求,电力市场信息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不断提高。随着电力体制改革深入,市场交易品种更加丰富,经营主体迅速增多,信息需求也不断增加,原有信息披露办法已不能满足电力市场化改革发展的需要。 作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披露工作一直备受各方关注。此前,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辅助服务信息披露分别由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各地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平台界面不同、信息格式不一、披露时限差异化等情况,各方意见反映比较普遍。 为此,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了《规则》,将信息披露相关工作进行整合,建立全国统一规范的“全市场、全品种、全周期、全主体”电力市场信息披露体系。其中,“全市场”覆盖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等市场;“全品种”包含省内交易、省间交易、代理购电、绿电交易等交易品种;“全周期”包括依规开展年、季、月、周、日等时间维度披露;“全成员”涵盖发电、用户、售电公司、新型主体、电网企业及市场运营机构。同时,《规则》明确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由电力交易机构统一负责实施,规范信息披露内容、格式和时限,建立信息披露平台,确保信息公开透明,进一步促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着力破除市场分割。 2.主要内容 《规则》共七章52条,重点对信息披露原则和方式、信息披露内容、披露信息调整、信息保密和封存、监督管理等作出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信息披露原则和方式。明确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应遵循安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易于使用的原则。信息披露主体应严格按照规则要求披露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电力交易机构负责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实施,设立信息披露平台,做好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政府相关部门、市场经营主体信息披露平台登录账号运维管理工作,制定全国统一的信息披露标准数据格式,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数据接口服务。 二是明确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信息公开范围,将电力市场信息分为公众信息、公开信息、特定信息三类。为确保《规则》有效落地,在正文中明确披露条目,以附表形式对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新型主体、电网企业及市场运营机构等6类信息披露主体分类列出需要披露的共130条信息,增加售电市场、辅助服务市场、代理购电、新型主体(新型储能)等内容,细化披露条目、内容、周期、范围、颗粒度等要求。同时,根据电力信息安全有关要求,对部分敏感信息进行了调整,确保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安全有序、稳妥实施。 三是强调信息保密和封存。信息披露主体在披露、查阅之前应签订信息披露承诺书,明确信息安全保密责任与义务等条款。市场成员应建立健全信息保密管理制度,定期开展保密培训,明确保密责任。市场运营机构按要求建立市场干预记录管理机制,对关键信息记录进行封存,明确记录保存方式。存储系统应满足访问、数据处理和安全方面的要求。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对市场成员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管。电力交易机构配合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开展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市场成员按照规则要求做好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工作。 3.推动各地有效落实《规则》 《规则》是继《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之后,成为正在组织编制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N”基础规则体系中的第三个全国层面的电力市场基本规则。《规则》正式印发后,国家能源局将组织派出机构督促信息披露主体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定期对各类主体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同时,国家能源局将于今年修订出台《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编制印发《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电力市场准入注册基本规则》《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建立形成以《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为基础,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规则为主干,信息披露、准入注册、计量结算规则为支撑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N”基础规则体系,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奠定制度基础。 | 强制类 | 各省(区、市)能源局,有关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有关省(区、市)工信主管部门,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内蒙古电力,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各相关发电企业、电力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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