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福建省电力行业协会信息网官方网站!
还不是网站会员?马上申请网站会员

本站站长、主编:胡建旗 责任编辑:网站管理员林丽莺(0591-87024150传真87024060, 欢迎联系咨询)。

本部动态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综合新闻 > 本部动态

2023年1月份电力行业政策解读

作者:30   时间 :2023-02-16   浏览:165

附件:

                                电力行业相关政策解读

20231月)

序号

政策名称

发布单位

发布(实施)时间

重点内容

政策性质

适应范围

1

《“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

国家发改委

2022-12

    实施方案共有82项措施,与电力行业相关的内容:

1.加强停车场、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配套设施建设。

2.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鼓励绿色电力交易。

3.加快推动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等领域车辆和公务用车电动化。

4.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电网主网架布局和结构,有序建设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重点工程,积极推进配电网改造行动和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

5.建设促进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生态环保设施。

6.推进能源、铁路、电信、公用事业等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

指导类

全国各行业

2

《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国家能源局

2022-12

    本《管理办法》重点围绕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各环节,全文分为总则、等级划分与保护、等级保护的实施与管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密码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6个章节。

    强调了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分等级保护、突出重点、积极防御、综合防范保护原则。主要内容:

    1.电力行业网络划分为五个安全保护等级,第一级为“一般损害”,是指网络受到破坏后,会对相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一般损害,但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第五级为“严重损害”,是指网络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2.国家能源局制定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指导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

    3.电力企业应当在网络规划设计阶段,要办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审核手续时,提交《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审核表》,含各定级对象的定级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对拟定为第二级及以上的网络,电力企业应当组织网络安全专家进行定级评审。其中,拟定为第四级及以上的网络,还应当由国家能源局统一组织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专家进行定级评审。

    4.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企业成员单位汇总集团总部拟定为第二级及以上网络的定级结果和专家评审意见,报国家能源局审核。各区域(省)内的电力企业汇总本单位拟定为第二级及以上网络的定级结果,报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审核。

5.电力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的定级审核权限,每年向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报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情况,包括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保护测评、安全建设整改、安全自查等情况。

强制类

全国电力行业

3

《福建省2022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

福建省发改委

福建能源监管办

2022-12

为推进福建省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落实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福建省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9.5%、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为21.5%,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8.8%、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为9.7%。主要内容:

1.消纳保障实施机制。省发改委对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明确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省发改委委托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对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消纳责任权重信息进行管理。各市场主体依据本实施方案在电力交易中心完成消纳责任权重账户注册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最低消纳责任权重。国网福建电力依据本实施方案,负责组织所属经营区内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完成各自最低消纳责任权重。

2.消纳责任权重及分配。第一类市场主体中,国网福建电力承担与其年售电量相对应的消纳责任权重,其中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25.96%,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7.71%。各类独立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等,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均为10.3%。第二类市场主体中,通过电力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及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均为10.3%

3.市场主体管理机制。省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开展消纳责任权重账户注册或退出工作。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按年度制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计划,提出完成消纳任务的需求及初步安排,并报送电力交易中心。

4.消纳责任权重履行方式。市场主体的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以核算消纳量(实际消纳)的方式进行。鼓励通过购买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等补充方式完成消纳量

5.消纳保障机制职责分工。明确省发改委的牵头责任、福建能源监管办的监管责任、国网福建电力的组织责任和福建电力交易中心的具体工作要求。

强制类

福建省电力行业

 


 

协会介绍 - 公告通知 - 行业要闻 - 行业统计 - 政策法规 - 行业标准 - 行业刊物 - 会员中心 - 服务指南

主办单位:福建省电力行业协会 http://www.fepsa.com.cn  网站内容均属福建省电力行业协会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Copyright 2012 ~ 2024 www.feps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福州市茶园路68号  

备案号:闽ICP备05012432号-1       备案标识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068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