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试行)》发布 储能可参与电力市场 适时开展容量市场
时间 :2023-03-13
2月1日,福建省能监办发布了《福建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试行)》。该规则规定:包括储能企业、负荷集合商、可调节负荷等在内的新兴市场主体,都可参与福建电力市场。
福建电力市场分为:电力批发市场、电力零售市场,其中电力批发市场由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构成,在时机成熟时,还将开展容量市场。电力批发市场,将是现阶段储能最主要的目标市场。(来源:福建省能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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