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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分档和加价标准

作者:30   时间 :2021-10-11   浏览:2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要求,继续对电解铝行业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按电解铝企业铝液综合交流电耗对阶梯电价进行分档,2022年分档标准为每吨13650千瓦时;自2023年起,分档标准调整为每吨13450千瓦时(不含脱硫电耗);自2025年起,分档标准调整为每吨13300千瓦时(不含脱硫电耗)。对铝液综合交流电耗不高于分档标准的电解铝企业,铝液生产用电量不加价;高于分档标准的,每超过20千瓦时,铝液生产用电量每千瓦时加价0.01元,不足20千瓦时的,按20千瓦时计算。(来源: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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