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取消部分地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时间 :2019-11-22
近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取消部分地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通知》指出,在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部分项目由于前期负荷预测脱离实际、未与地方电网规划有效衔接、受电主体项目没有落地等原因,不再具备试点条件。截至2019年8月31日,总计24个项目申请取消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经评估认定,同意上述24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取消试点资格。(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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